行政处罚文书处理系统
行政处罚文书处理系统
系统正式运行后,可以快速完成交警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常见违法行为,通过一个界面将该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案由、当事人情况、违法车辆情况)输入系统,然后点击文书生成按钮,即可完成该案件所有文书的生成。如其中部份文书需要修改,也可在生成的基础上单独进行修改,最后通过打印/打印预览功能实现文书的打印。
本系统为单机版运行,为便于统计各执法单位可通过案件上报功能,将案件上报到支队,支队使用案件接收功能,完成文件的汇总。
系统功能简介
1、系统设置与用户管理
系统在某一基层单位第一次使用时,应将该基层单位的相关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录入系统中,以便为文书的制作,案件的查询提供相关信息。
系统中的用户分为两个级别: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不同级别的用户具有不同的权限,管理员除具有普通用户的所有权限外,还可以删除、修改案件信息,普通用户只能新增案件,同时为保证系统的安全性,为各个登录系统的用户提供各自口令,并对ACCESS数据库设置密码。
2、需制作的文书类别
根据交警支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为法定格式文本,不由本系统生成,其余文书均由本系统制作。具体需制作的文书有:
1.受案登记表
2.综合调查报告
3.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4.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5.询问笔录
6.现场笔录
7.扣押物品文件返还凭证
8.驳载通知书
9.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适用涉及酒后驾驶的案件)
不同的案件需用不同的文书,根据案由的不同同一文书的填制内容或谈话内容也不相同。
3、需制作的案件种类
常见的交通违法案件主要有7大类22种:
1、无证驾驶机动车:(3种)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
2、酒后驾驶机动车:(4种)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汽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汽车、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汽车、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汽车;
3、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3种)
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未达70%、驾驶机动车超速70%以上、驾驶机动车超速70%以上需吊销驾驶证;
4、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3种)
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未达100%、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
5、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2种)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未达50%、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5种)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机动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机动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7、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2种)
驾驶拼装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根据使用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每一种案件的案由、询问内容、文书填制内容等信息均在程序中固化模板,在办案人员填制案件的基本信息后,程序即可自动生成相关文书的具体内容。
4、案件的查询、修改
信息处理系统的查询功能必不可少,同时对于填制错误的执法文书应允许有相关权限的人员进行修改。在查询功能上,要求可以按案由、执法单位、嫌疑人姓名、嫌疑车牌号、案发时间等字段进行搜索;
案件的修改必须先定位案件信息,然后对选定案件进行修改操作,因为修改操作与文书开始制作时的操作基本相同,所以为提高程序代码的重用率,可使用制作案件时的模块来处理修改的功能。
5、案件的上报、接收
根据要求,基层单位办理的案件,应按要求将指定的时间段内的案件信息上报到支队,支队使用案件接收功能导入基层单位上报的案件信息,以便对各基层单位的执法实绩进行考核,对所有案件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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