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挪用他的儿子3000元钱,法院判处
汇海科技给每个人带来一条信息,许多孩子的幸运钱都是由他们的父母保存的,但如果他们存在就无法保存,因为其中许多人都被其他人用来使用。 沈阳市白云区法院近日报道称,一名孩子的3000元幸运钱被父亲挪用,因此他起诉父亲要求归还,法院要求父亲返回。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早在几年前,小苏的父母(化名)就被法院离婚,小苏和他的父亲苏也住在一起。从2014年2月到2015年3月,Su 沈阳APP软件
三次,小苏的3000元幸运钱存入银行。 2015年12月,小苏搬到母亲黄某活到今天,并在同月申请改变小苏的监护权。 2016年4月,白云区法院决定将小苏改为由其母亲黄某抚养。
然而,2016年3月,苏某未经小苏的同意,拿出了小苏存入银行的3045元的幸运钱和利息。
小苏起诉说,父亲苏某自愿拒绝归还他的钱,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法院要求归还存款本金和利息。
被告人苏某表示,原告(即小苏)的新年钱被存入银行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并由被告的亲属和朋友圈子产生。它与原告的母亲没有任何关系,它同意原告要等到原告的成年。退还存款本金和利息。原告的母亲利用原告的不理解来区分黑人和白人,试图教导原告收回旧钱。
法院认为,虽然原告小苏的银行存款由被告苏某存放,但小苏仍然拥有存款,苏无权以小苏的名义处置存款。苏某以小苏的名义取出押金,侵犯了小苏的权利。小苏主张苏的退还存款和利息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法院支持。据此,沈阳白云区法院判处被告苏某归还小苏的本金和利息合计3045元。
法官说,在法律上,新年的钱是孩子依法获得的“礼物”,属于孩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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