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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餐饮计划推出新规则:经营门店无法命名为“真实”
2019-07-26 08:48:49 来源:沈阳小程序开发 作者:沈阳软件开发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线订购服务受到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对于许多繁忙的通勤者来说,便利的外卖服务是用餐的首选。然而,在为食客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的同时,媒体经常有报道称,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已成为网上餐饮业的一个问题。 “目前,互联网餐饮行业存在问题,包括在线订购,线下交付,送餐服务和用餐体验。”中国研究院研究员王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说,食物是不卫生。包装太简陋,文件不齐全,监管不到位,送餐不及时,消费者投诉困难,这也困扰着许多消费者。记者采访了小张,他正在楼下的一家公司外卖。 “这是吃这种外卖的最后手段。没有必要在中午休息时回家吃饭,有时晚上加班,还是要在公司带走,快节奏的生活,我有“享受”这种便利。“他无助地抱怨,知道外面的食物不干净,所以在订购时尽量选择看起来很干净的照片,但只有在发送之后。有句话说“图片仅供参考”。新政打算引进“国家是以人民为本,人民以食物为天堂,食物是第一,法律是以法律为依据。没有法治,就没有食品安全,良好的法律是食品安全走向法治的先决条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学院院长刘俊海教授说。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如果意见稿规定使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则应当有实体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如果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在线食品交易平台订餐,并且他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可以向餐饮服务提供商索取补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互联网产业首次出现时,国家的发展和标准化才刚刚发展,不规范,发展和后规制的主导思想占据了长期的主导地位。
因此,我非常同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这一要求。王军认为,线下和网上餐饮业务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受中国相关的餐饮监管机构的约束。只有实施所制定的政策和措施,我们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切实的保障。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找到负责任的主体。这是监督的最终目标。然而,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拥有实体店并不意味着没有过错,但是当侵权行为发生时,有一个主题可以找到。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肖平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表示同意。 “如果不存在在线餐厅地址,那么当消费者没有保护时就会出现问题。但是有些实体店应该了解对于制作加工食品的餐饮业主已经获得许可,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小企业有已经注册,而不是所谓的餐饮,但对是否应该有用餐,监督和行业确实有不同的认识。法治进展绩效记者发现,近年来,国家对网上餐饮的监督服务不断加强。2015年10月1日,经过全面修订的《中国产经新闻》正式实施,网上食品经营者(包括第三方在线食品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首次得到明确界定。 2016年7月,《食品安全法》发布,网上食品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重新完善。在这方面,刘俊海认为“互联网” rnet并不比法国公开赛大。在立法方面,中国基本上有法律可循。从横向角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国家食品安全立法不计算在内。在它背后。只要这些法律法规允许每个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进入思想,牢记并采取行动,我们的食品安全就可以大大改善。“此前,该意见草案最重要的特点是对平台较重,反映了风险管理的概念。肖平辉说,很明显,所有在线食品形式的在线餐饮风险都比较高。
因此,平台上的义务将更加严格,符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风险管理原则。 “例如,该方法规定平台应'现场审查餐饮服务提供商'。对于推广轻型模型的网络第三方平台而言,这条规定可能有点不舒服,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平台的责任和运营成本都有所提高,但这条规则有利于监管。“肖平辉补充说,类似于网络中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平台“现场审查”可能是一种趋势。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报道
根据调查,无牌经营是最突出的问题。今年1月,沈阳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布消息说,由于“无证件”,225家在线订购商店被命令下线。
但是,一些业内人士质疑如何定义“许可证”。肖平辉说,《食品安全法》第36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也就是说,类似于小型餐饮业,小企业网上送餐也应该由地方当局制定(当然,这里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定义小企业,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如何拥有可操作性)。
肖平辉认为,当地小餐饮可以在网上提供,是否合格,有资格提供食品。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规定。 “例如,许多地方已经实施了小型研讨会的许可证制度,这与现行的国家统一《食品安全法》生产许可证不同。小餐饮的登记制度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补充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法对小企业单独管理的概念。对小食品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实施。“肖平辉进一步解释说。需要加强监督。有关人士分析说,网上餐饮需要实体店,确实提升了行业的进入门槛。但是,如果网上餐饮不强迫实体店,那么选择卖饭的地方是不是有必要?然后,食品安全将无法保证。一位外卖食品送货员在接受《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也有非常干净和诚实的实体店,但价格可能比较高,而且还有一个饭盒费。但那些很小而且不干净。商家只需要好好看看食物照片,订购食物的人就不会知道,价格相对较低,所以他们的生意似乎很热。“对此,刘俊海认为,安全快速时应多加注意安全。目前,互联网公司,尤其是第三方平台,正在尽最大努力提高互联网的效率和价值,但对于传统行业,包括食品本身,他们并不熟悉。肖平辉强调,在食品和医药领域,互联网的两大价值在于服务。有必要提供安全性和安全性。职能部门将根据公共利益的价值考虑“沉重”的平台义务。肖平辉说,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义务的“重点化”确实是一个需要在线食品平台本身考虑的战略问题。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来说,这也是更好地控制和工业发展的关键点。 “当'看不见的手'失败时,'有形之手'必须出现并发挥法定行政监督权。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食品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特别是实体店和网上商店。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刘俊海强调。但是,一些网民对实施“网上餐饮新规”表示担忧。由于过去存在监管滞后的“时差”现象,刘俊海认为,市场经济中的法治经济建设必须在规范中发展,规范发展。应该没有滞后。 “最重要的是建立良好法律的执行。”刘俊海说,目前最重要的是消除监管盲点和监管真空,以消除监管套利现象。监管体制转型的方向是进一步走向信用监管,协调监管和法律监管。业界还建议在线订购是“互联网+”的产物,食品安全是一个监管问题。除了政府部门的传统监管措施外,还应积极探索符合互联网特点的监管和执法措施,并制定监管措施予以预防。王军表示,监管部门的互联网餐饮政策主要侧重于加强监管和执法,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其次,它加强了对平台和商家的资格和服务管理的监督。最终目标是严格查处平台和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行业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订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线外卖食品。这对整个互联网餐饮业和改善政策壁垒的作用起到了一定的标准制约作用。在行政监督中,重点放在合理性上。刘俊海表示,当市场失灵时,监管机构不能失败。因此,监督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事件发生后,有必要简化权力管理,加强监督。此外,除了行政监督外,刘俊海还强调,良好的食品既是生产和监督的,也是协调的。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包括消费者组织,以及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监督。 还需要改进第三方独立评估系统。监管机构不能吹嘘他们受到良好的监督。企业不能说他们的产品是好的,他们必须依靠第三方的独立评估。刘俊海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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