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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跟随微信公共号码购买公寓。发票门收入减少了30%

2019-07-26 08:52:29 来源:沈阳小程序开发 作者:沈阳软件开发

“团购|永和宇宙之星精装公寓现有房间原价无税转让,15年全季酒店租赁,12000元/平方米。”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项目:直接使用现有房屋,原始价格转移,无税,13年回高铁商业区.”超过120个房主看到了一个微信公共号码的团购信息并参与团购活动。然而,一年后,它遭遇了“变化”:酒店经营者华花苏要求业主提供租赁发票,否则税款将从租金中扣除。粗略计算,13年回报的投资已成为20年。从去年11月到现在,超过120名永和宇宙之星的所有者一直在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找到了微信公众号,永和房地产和华苏公司。经过多次沟通,谈判和维权,问题尚未解决。最近,超过120名永和宇宙之星的沈阳老板联合向本报报道了这个问题。昨天,超过120名购买永和宇宙星级酒店公寓的业主代表再次来到永和宇宙之星营销中心讨论这一论点。事件“没有税,13年回到原来”,随后是一个公共号码为微信的公寓“一直为此成功投资感到自豪,我没想到会进入其他人的日常工作。”昨天,在采访中,主人何明(化名)我一直在烦恼地重复这句话。何明是2015年8月参加的团购。有80多位业主和他一起买房。 2015年8月25日,何明在一个微信的公共号码沈阳上看到了团购信息,这感觉就像一个好项目。经过多次协商,他和朋友们赶到永和宇宙星营销中心,并支付了2万元押金。何明在移动电话中保留了这组购买微信公共号码的信息。记者看到,这一信息的标题是:“团购|永和宇宙之星精装公寓现有房屋原价无税转让,15年全季酒店租赁,12000元/平方米。” 该文章的开头是:“客户为永和环球之星订购的两层公寓支付了一次性付款超过两年。单价为12000元/平方米。现在由于某些原因,它是急于用这笔钱找买家接管。我们开始拒绝了。但是,当我知道永和宇宙整个季节签了一家酒店时,我看到了一份每平方米2.05元的日租金合约15年的租金增加。我同意原价帮助客户找新客户接管,同时协调永和协助无效并重新签订合同,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项目:直接利用现有的房屋,原价转让,无税,13年回报,高铁商业区.“诱惑这种诱惑,信任微信公众号2015年8月29日,永和宇宙之星开启,何明和彭APP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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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到现场抓住房间:“我们有8个号码,只抓了4个套房”,面积约62平方米,每个套房现场支付5万元。何明说,当时现场很火爆,为了抢房子,很多人甚至毫不犹豫地发生争执。 2015年9月,何明与沈阳华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苏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虽然有疑问,四季酒店是中国生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品牌,为什么合同是沈阳华苏,但是微信公众号码回答:签字吧,没问题。业主表示,“在租赁合同的第二天,收到了第一年的租金。” 2015年12月,业主与永和房地产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2016年6月23日,微信公众号再次通过微信发布了关于永和宇宙之星的团购信息:“团购| 39永和宇宙星带15年全季酒店租赁精装公寓绕行,酒店开放,14年后微信公开号码提供给业主,两组购买导致120多套公寓被售出.微信公众号码佣金1%,收入超过100万元。突然,发票收入2016年11月,何明收到华商公司的三条短信,另一方在短信中告知他需要提供2016年公寓租金的发票,并希望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每六个月提前开具一次发票。由于发票,公司将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租金。我自己承担风险。 “你不是说好的租金在税前吗?我们怎么还提供发票?“何明很疑惑。像何明一样,业主也收到了同样的通知。发票在哪里?你需要支付多少税?有些业主咨询过税务机关,答案是:代表开发票,他们需要承担增值税,房屋租赁税,个人所得税等,只有个人所得税有20%,总数几个约37%。 业主计算了一个账户,以62平方米的房子为例。根据合同,年租金为45,708元。如果提供发票,税金将超过16,000元。在此之前,业主发现他们遇到了问题:他们是否与永和房地产或华苏公司签订了合同,没有税前或税后租金条款。今年1月,业主收到了华苏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租金。这笔钱已从上半年的税收中扣除,税率约为32%。与此同时,Huasu仍在敦促业主提供前一年的发票。如果没有提供发票,Huasu将不再支付下半年的租金。 “收入缩减了30%以上,恢复原来13年左右的时间已经缩短了20年。”店主说。质疑租金是在税前还是税后与去年11月发现的问题不同,业主们开始联合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已经找到集团购买的微信公共号码,出售房屋的永和房地产和租赁该物业的华商公司。但是,有几个党派有不同的意见,反复沟通和谈判,没有结果。在捍卫所有者权利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许多疑点。在买房时,微信的公众号已被宣传为租金是税后的,永和房地产是不知道的? 沈阳华旭公司的沈阳全季酒店永和宇宙之星店是一个四季皆宜的特许经营店。

业主报告称,2016年8月29日,签约仪式同时举行,“永和房地产签约四季酒店”签约仪式举行。当时,永和房地产副总经理孙浩,中国人寿集团(代表四季酒店)居民杨宗和公众号码微信分别致辞。在现场,业主签署了租赁协议。但是,该协议并未表明租金是税后的。发现后,所有者立即提出了问题。杨向业主解释说,华珠是一家上市公司,想要避税,并承诺租金是税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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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想知道的是,业主在与永和房地产签订合同时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卖方和买方同意,双方之间协议的内容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然后才能成为购买合同的有效附件。任何口头承诺或通讯电话记录均未经双方书面确认。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第14条规定:“如果卖方的宣传材料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卖方的宣传材料不构成对买方的任何承诺“。在权限保护过程中,微信公共号码向所有者发出声明。解释说,在与永和房地产谈判的过程中,永和从未告诉团购产品,租赁产品中的全季酒店属于特许经营性质,在谈判过程中,永和房地产强调他们与酒店方协商。是中国人寿集团负责中部地区的团队。 微信公众号码于2017年2月12日推出了一篇名为《致永和置业、全季酒店X总们的一封公开信!》的文章,其中明确表达了对永和和四季酒店(华苏公司)的态度,“我想避免责任,想要侥幸逃脱,想想它!”永和表示愿意支付1000万元赔偿金。业主不同意2月27日下午,永和房地产,华苏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广场所有者聚集在永和宇宙之星会议室讨论解决方案。是税前还是税后? 微信公众号码的负责人表示,在团购活动中,租金收入是税前还是税后的问题一直是与永和房地产谈判的重点之一。永和还回应说“这是税后”。负责微信公共号码的女性负责人表示,租金是每个促销文章中写入的税后金额的内容。在推文之前,永和宇宙之星的营销负责人将被检查,永和没有提出任何问题。本声明由永和房地产相关负责人提名。 永和房地产有限公司表示,永和房地产愿意拿出约100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128户家庭产生的税费的一半,用于“赔偿业主”。 Huasu公司的姓蔡的负责人说:“我什么时候能看到税单,我什么时候才能向业主支付剩余的租金?酒店将不承担整个季节的所有者税“。但是,业主代表不承认几方的陈述。他们说,根据合同和微信公共号码的出版前内容,所有者的收入应该是税后收入。律师:各方都应该对此负责。那么在整个事件中,集团采购组织“微信公众号”,开发商“永和房地产”和租户“华苏公司”的责任应该是什么?辽宁中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认为,虽然“租金收入是税后收入”无法在合同中书面确定,房屋参与公开的微信公众号,活动页面显示租金收入为税后金额,永和房地产全季酒店的相关负责人也向业主作出了相应的承诺,当租金首次交付时,也按照税后金额交付。因此,应该得出结论,双方已同意“租金收入是税后”。实际上,永和房地产和四季酒店将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作为广告发布者,涉及的公共媒体号有义务审查宣传材料以确保广告商向消费者发布。广告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涉嫌虚假宣传,则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工商业。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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