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米萨检查院协同管理系统
总体介绍:
2000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后,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应用有了新的发展。针对全国检察机关对内部协同办公的迫切需要,德米萨结合自身成熟产品优势和行业经验推出了检察机关协同办公解决方案。实现公文、通知、公告、请示的上传下达,实现基层数据的采集与汇总,形成一个涵盖数据采集、信息保存、信息处理、传输控制的信息系统,逐步将检察院的日常办公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系统设计理念:
1.2000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后,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应用有了新的发展。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数字化改造工程已在2001年完成,高检院和32个省级院建成检察一级专线网,实现了专线电话、视频会议和数据传输功能。案件管理系统、侦查指挥系统、网络办公系统、预警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和远程通讯系统,大大方便了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2.特别是2004年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点抓好一网五库两类应用和一个门户的建设,即1521工程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根据检察院的具体业务需要,德米萨有针对性地开发了法院、检察院诉讼案件信息交互系统。
主要包括的业务管理系统模块为:
实现二审案件信息交互:主要实现上诉案件信息、抗诉案件信息交互、审判监督抗诉案件信息交互,即相关信息的导入导出功能,使用XML标准交互文件内容。
相关数据采集及分发:基于法院内部的审判系统,各法院工作人员对审判软件已经非常熟悉,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模块有利于用户的使用。对来自于检察院的刑事公诉案件,比如申请立案信息、当事人信息、判决书信息等进行交互,并将信息同步到高院的数据中心中。通过信息交换机制将数据信息传送到专网平台中,供检察院相关部门调用。
基于CA认证的权限控制:由于此案件信息交互系统的用户群为高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所以系统必须控制信息的交互权限,信息交互的前提是验证用户的合法性,通过对请求用户的身份进行校验以确定其是否为高院或者检察院单位用户,只有高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才可以进行信息发送或者信息请求操作,通过权限控制子系统保障了在专网上信息交换的安全性。
法院和检察院的静态IP锁定:对于单位之间的每次数据交换,在数据调用之前先检查调用者的IP信息,确认对方的服务器地址为正确地址后才可以进行数据调用,这为数据的安全性提供了另外一层保护。
加解密文件:在导出文件时,运用专网中心提供的公钥基础设施,使用混合密码体制对数据文件内容进行加密,生成加密XML文件;在导入文件时,也运沈阳软件公司
用专网中心提供的公钥基础设施,对数据文件内容进行解密,保证了专网上法院和数据交互的安全性。特别的,采用了硬件级别的加密卡,支持更高等级的安全性要求。一人多罪的管理功能:法院参照检察院在用系统关于一人多罪的管理,在审判系统中增加一人多罪判决的功能模块,与检察院系统作对应。这是检察院系统和法院系统的区别之一。从数据底层加以转换来支持检察院现有系统的一人多罪的管理模式。
导入、导出案件数据的查询统计功能:增加导入检察院案件信息的组合条件查询以及相关的统计功能,以便更加详细的了解导入某一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导出法院案件信息的组合条件查询、以及收、结、存案数的统计功能,通过此功能能够方便的了解法院导出案件的情况。
应用价值:
在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加强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装备是实现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必由之路,办公信息化对促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也为检察官提供了丰富的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资源环境。将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分类、汇集,提供全面、快捷的查询和借鉴手段;将所有检察官的检察经验进行汇集、存储、传输、检索,将每一位检察官的经验转变成所有检察官可以共同学习借鉴的经验,使每一位检察官都能利用信息网络,方便地学习所有检察官的检察经验,在具备广博而深厚的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丰富检察经验,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程序公正,实现司法统计的透明、真实、及时,为领导把握检察全局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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